在職業工會參加勞保的勞工朋友應該要注意的事
1. 加保時應注意投保資格是否符合,須為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勞工身份,始可加保。
2. 在工會加保後,如果改受僱於公司或沒再從事工作,被保險人必須主動至工會辦理退保,否則,其保費將會繼續計收,甚至需負擔滯納金。
3. 自營作業者,日後如僱用有酬員工,身份即己轉變為雇主,應退出工會,另成立投保單位。
4. 勞保施行區域為台澎金馬地區,長期在國外工作的勞工朋友,如果不是由公司派遣出國工作,不可以再由工會繼續加保。
5. 不得申請薪調的時機:被保險人因傷病住院、應徵召服兵役繼續加保者、審定失能前或重病治療期間、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、年資合計滿15年被裁減資遣,或於職災醫療期間終止勞動契約並退保者,而自願繼續參加勞工保險時,於加保期間不得調整投保薪資。薪資調整須由會員本人提出申請,工會不會主動調整投保薪資。如有調整需求,請填寫薪資調整申請書,並繳交工會承辦人員辦理。
6. 如逾期繳納費用,工會將申報欠費名冊,由勞保局開始加徵滯納金並暫行拒絕給付。滯納金係從逾繳費寛限期開始計算,非以收到工會或勞保局催費通知才開始計算,請記得按時繳納工會各項費用,連絡方式有改變時亦請主動通知工會。
依行業別不同,職災費率也會不同哦!
如有欠費,職業工會自動辦理退保嗎?
另一個誤解是,以為不去職業工會繳費,工會就會自動停保。
這裡要跟勞工朋友鄭重說明的是,參加勞保按時繳費,既是勞工的權利也是
義務;然而勞保本身也是在職保險,如果有在實際工作的勞工因一時繳費困
難,是不會馬上被退保的,除非達到職業工會內定的退會條件,這時才會被
退會及退保的,而欠費被保險人在勞保局留下欠費和滯納金的紀錄,若不繳
清將會影響日後申請的給付。
收到勞保局寄發雙重加保通知應如何處理?
當勞保局電腦比對資料發現,原先加保在職業工會的被保險人另由公司、行
號雙重加保時,就會寄發雙重加保通知,提醒被保險人如有忘記或比較晚到
職業工會辦理退保手續的情況,可以聯絡職業工會在文到十日內趕快寄表來
追溯退保日期,保險費就不會重複計收。
至於確實有多份工作符合重複加保的資格與意願,仍請被保險人要知會原職
業工會。
職業工會、漁會加退保規定(連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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