屏東縣推銷員職業工會 自營作業者入會須知 113年1月1日
1.
入會資格
凡從事各類商品推廣、銷售之工作,符合下列資格者,可申請加入會員。
自營作業者:指獨立從事勞動或技藝工作獲致報酬且未雇用有酬人員幫同工作者。
自營作業者:指獨立從事勞動或技藝工作獲致報酬且未雇用有酬人員幫同工作者。
2.
入會所需資料
① 身分證
② 公司營業登記函文
③ 照片1張
④ 郵局存簿及開戶印鑑章
3.
113年1月1日起,健保最低投保薪資27,470元,健保費率5.17%,勞保職災費率0.17%。
注意事項:健保會員逾2季(六個月)未繳納費用,且經通知後仍逾期未繳納,視為自願停權,致喪失會員資格、喪失健保加保資格,己繳會費、福利費不予退還。